郯城县李庄智能制造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9-27

 

一、项目名称:郯城县李庄智能制造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DXYO2017-101

三、项目授权主体:郯城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

名称:郯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郯城县北外环路57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539-6229177

五、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

联系方式:0531-8606787786067855

联系人:李经理、桑经理;邮箱:sdxyozb@163.com

六、采购需求:郯城县李庄智能制造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项目总投资73045万元。

(一)建设内容:本期建设内容分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部分,其中:公共服务部分包括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和郯城县第四中学建设,基础设施部分包括李庄镇玉带河综合治理和李庄镇道路及管网基础工程建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建设周期:2年。

(三)运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拟采取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为BOT)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SPV)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截至201612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近3年度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3年度审计报告。

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郯城县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 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2016年至今(含2016年度)正常缴纳社保,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交费凭据(2016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 申请人自2012 1 1 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承揽过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8.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9.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临沂市禁止进入临沂市政府采购市场。提供近12个月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提供近12个月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PPP项目的投标;

11.郯城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PPP项目;

1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141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九、资格预审报名

(一)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郯城县李庄智能制造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只有递交合格申请材料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

(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927日至20171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0017:00

(三)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号)。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与评审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1710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

联系人:李经理,桑经理

电话:0531-860678778606785518053619953

邮箱:sdxyozb@163.com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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